後漢光武皇帝紀卷第六
七年(辛卯、三一)
春正月丙申,詔天下繫囚非殊死者,一切勿治。
是時海內新安,民得休息,皆樂吏職而勸農桑,風俗和同,人自修飾。上惟王莽偽薄之化,思有以改其弊,於是黜虛華,進淳朴,聽言觀行,明試以功,名實不相冒,而能否彰矣。又念前世,園陵太盛,王侯吏人,轉相倣競。乃下詔曰:「世俗不以厚〔葬〕(薄)為鄙陋〔一〕,富者過奢,貧者殫財,刑法不能禁〔二〕,禮義不能止,倉卒以來,乃知其咎。布告天下,令知忠臣孝子薄葬送終之義。」
〔一〕 據果親王校而改。
〔二〕 「刑」原作「形」,據黃本逕改。
癸亥晦,日有蝕之〔一〕。詔曰:「陰陽錯謬,日月薄蝕。百姓有過,在予一人,其赦天下。公卿百寮,各上封事,無有所諱,舉賢良方正各一人。」〔二〕於是馮衍上書陳事:一曰顯文德,二曰褒武烈,三曰修舊功,四曰招俊傑,五曰明好惡,六曰簡法令,七曰差祿秩,八曰撫邊境〔三〕。書奏,上將召見之。後以讒不得入。
〔一〕 此系重文,當刪。詳見下文之注。
〔二〕 范書此詔乃夏四月壬午所下,此段及袁宏曰皆當移置「眾不染於辭」之後。
〔三〕 馮衍上此書,范書本傳作建武六年事。
袁宏曰:夫讒之為害,天下之患也。闇主則理固然矣,賢君而讒言不絕者,豈不哀哉!夫人君之情,不能太形於外。夫好惡是非之情形於外,則愛憎毀譽之變應於事矣。故因其所好而進之,因其所惡而退之,因其所是而美之,因其所非而疾之。惡而於無嫌之地,而人主不必悟者,讒人之所資也。夫讒人之心,非專在傷物,處之不以忠信,其言多害也。何以知其然?夫欲合主之情,必務求其所欲。所惡者一人,所害者萬物,故其毀傷,不亦眾乎?若夫聲色喜怒之際,虛實利害之間,以微售其言,焉可數哉?是以古之明君,知視聽之所屬,不能不關於物也;知一己之明,不能不滯於情也。求忠信之人,而置之左右,故好惡是非之情,未嘗宣於外,而愛憎毀譽之言,無由而至矣。
〔三〕(二)月癸亥晦,日有蝕之〔一〕。是時宰相多以功舉,官人率由舊恩,天子勤吏治,俗頗苛刻,因是變也。
〔一〕 按二月癸巳晦,三月乃癸亥晦,續漢五行志正作「三月」,范書亦同,故據以改。又前文正月亦有「癸亥晦,日有食之」七字。按正月甲子晦,紀文亦不合,明系錯簡重出。
太中大夫鄭興上疏曰:「臣聞『國無政,不用善,則取謫于日月之灾,故政不可不慎也。其道務三而已:一曰擇人,二曰因民,三曰從時』〔一〕,此應變之要也。昔在帝堯,洪水滔天,帝求俾乂〔二〕,嶽曰『鯀哉』。帝知鯀不可,然猶屈己之是,從嶽之非,重違眾也。昔齊桓公避亂於莒,鮑叔從焉;既反國,鮑叔舉管仲,桓公從之,遂立九合之功。晉文公奔翟,從者五人;既得晉國,將謀元帥,趙衰以郄穀為閱禮樂,敦詩書,使將中軍,而五子下之,故能伏彊楚於城濮,納天子於王城。今兗職有闕,朝論輒議功臣。功臣用,則鮑、趙之舉息矣。願陛下上師陶唐,下覽齊晉,以成屈己從眾之德,以濟群臣舉善之美。臣聞上竭聰明,則下懼其罪。故日者君象也,月者臣象也。君威亢急,則臣道迫促。願陛下留神寬恕,以崇柔克之德。」不從。
〔一〕 出昭公七年左傳晉士文伯之語。
〔二〕 書堯典作「有能俾乂」。俾,使也;乂,治也。所求乃能治水者也。
興字少贛,河南開封人。嘗從劉歆學講議,歆美其才,學者皆師之。興既之敘州,坐事免。會赤眉作亂,東道不通,興乃歸隗囂〔一〕。囂貳於漢,興每匡諫,言辭懇至,囂雖內不能悅,而外相崇禮。興求歸葬父母,囂不聽,而徙舍益祿。興見囂曰:「昔嘗同僚,故歸骸骨,非敢為用也,求為先人遺類耳。幸蒙覆載,得自保全。今乞骸骨,而徙舍益祿。興聞事親之道,生事之以禮,死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,奉以周旋,不敢失墜。今為父母乞身,得益祿而止,是以父母為請也,無禮甚矣。將軍焉用之!」囂曰:「幸甚。」乃為辦裝,使與妻子俱。
〔一〕 范書鄭興傳曰:更始都長安,「拜興為諫議大夫,使安集關西,乃朔方、敘、益三州。還,拜敘州刺史。會天水有反者,攻殺郡守,興坐免。時赤眉入關,東道不通,興迺西歸」。興、囂俱曾事更始故興曰「昔嘗同僚」。袁紀失於過簡,意反不明。
上聞興歸,徵為太中大夫。光祿勳杜林上書薦興曰:「執義堅固,敦於詩書,好古博物,見疑不惑,宜侍帷幄,以益萬分。」於是敬異焉,每朝有大議,輒訪問興。上嘗以郊祀事問曰:「欲以讖決之,何如?」興曰:「臣不為讖。」上怒曰:「卿不言讖,非之邪?」興曰:「臣於書有所未學,而無敢非。」上乃解曰:「言不當若是邪。」興數言事,文辭溫雅,然以不合旨,又不善讖,故不得親用。
有子曰眾,以才學知名。其後皇太子及山陽王〔一〕,因虎賁將梁松束帛聘眾。眾謂松曰:「太子儲君,無外交之義。漢有舊制,藩王不得私通賓客。」遂辭不受。松曰:「長者意,不可逆也。」眾曰:「犯禁得罪,不如守正而死。」太子及王聞之,嘉而不彊。及梁氏敗,賓客多坐之,眾不染於辭。
〔一〕 小陽王,劉荊也,陰皇后所生。
夏五月,前將軍李通為大司空。
秋,隗囂遣步騎三萬侵三輔,耿弇遣數百騎與戰,為囂所破。囂將分兵取栒邑,馮異聞之,馳據其城。諸將皆曰:「虜兵乘勝,不可爭鋒。」異曰:「若虜得栒邑,則三輔動矣。攻者不足,守者有餘。今先據栒邑,以逸待勞,非所謂爭鋒也。」遂馳入栒邑〔一〕,閉城,偃旗鼓。囂將不知,直來攻城〔二〕。異擊鼓建旗,成列而出。囂軍亂道,異大破之,追奔數十里。於是北地諸豪帥相率而降。諸將多有言功者,異獨默然。上璽書勞異曰:「栒邑孤危,亡在旦夕。諸將狐疑,莫有先發。將軍獨決奇算,摧敵殄寇,功如丘山,猶若不足。雖孟反後入〔三〕,無以過也。今遣太中大夫賚醫藥、殯殮之具,以賜吏士,其死傷者,大司馬已下親弔問之,以崇謙讓。」於是三軍之士,莫不感悅。
〔一〕 通鑑考異曰:帝紀:「六年冬,隗囂將行巡寇扶風,馮異拒破之。」馮異傳:「六年夏,諸將上隴,為隗囂所敗,乃詔異軍栒邑。未及至,囂乘勝使王元、行巡將二萬人下隴,分遣巡取栒邑。異即先據栒邑,破巡。」又云:「祭遵亦破王元於汧。」隗囂傳,侵三輔事亦同。按此文勢,緣諸將才敗還,隗囂即遣二將追之,故得云乘勝,又云「馮異未及至栒邑也」。然則馮異、祭遵之破王元、行巡,實在六年明矣。至七年八月,紀文有「隗囂寇安定,馮異、祭遵擊卻之」,此即隗囂傳所書「秋,囂侵安定,至陰槃,馮異拒之,又令別將攻祭遵於汧,兵並無利」者也。據此,是囂兩歲各嘗攻馮異、祭遵矣,故遵傳亦云「數挫隗囂」也。而袁紀不載六年事,併在七年秋紀之,且傳之「囂乘勝」,若事已一年,安可云乘勝!又馮異何緣稽緩爾久不至栒邑!故知袁紀誤矣。
〔二〕 「直」原作「且」,據黃本逕改。
〔三〕 按范書馮異傳「孟反」作「孟之反」,論語雍也篇亦同。然哀公十一年左傳作「孟之側」,杜預曰:「之側,孟氏族也,字反。」則袁紀作「孟反」亦有所本也。時魯齊戰於郊,魯右師奔散,齊人逐之,孟反後入以為殿。待其入,不言其功而謙曰:「馬不進也。」
袁宏曰:謙尊而光,於是信矣。馮異能讓,三軍賴之。善乎,王之言謙也〔一〕。楊朱有言:「行賢而去自賢之心,無所往而不美。」因斯以談,聖莫盛於唐虞,賢莫高於顏回。虞書數德,以克讓為首;仲尼稱顏回之仁,以不伐為先。郄至矜善,兵在其頸〔二〕;處父上人,終喪其族〔三〕。然則克讓不伐者,聖賢之上美;矜善上人者,小人之惡行也。司馬法曰:「苟不伐則無求,無求則不爭,不爭則不相掩。」由此言之,民之所以和,下之所以順,功之所以成,名之所以立者,皆好乎能讓而不自賢矣。
〔一〕 「言」下恐脫「其」字。
〔二〕 成公十六年左傳曰:「晉侯使卻至獻楚捷于周,與單襄公語,驟稱其伐。單子語諸大夫曰:『溫季其亡乎!位於七人之下,而求掩其上,怨之所聚,亂之本也。多怨而階亂,何以在位?』」溫季即卻至,其以溫為採邑。第二年,果為晉厲公所殺。
〔三〕 文公五年左傳曰:甯嬴以為陽處父太剛,曰:「天為剛德,猶不干時,況在人乎?且華而不實,怨之所聚也。犯而聚怨,不可以定身。」時狐射姑已定為中軍主將,而處父易之,狐鞫居遂誅殺之。
夫人君者,必量材任以授官,參善惡以毀譽,課功過以賞罰者也。士苟自賢,必貴其身,雖官當才,斯賤之矣。苟矜其功,必蒙其過,雖賞當事,斯薄之矣。苟伐其善,必忘其惡,雖譽當名,斯少之矣。於是怨責之情,必存於心;希望之氣,必形於色。此矜伐之士,自賢之人,所以為薄,而先王甚惡之者也。
君子則不然,勞而不伐,施而不德;致恭以存其德,下人以隱其功;處不避汙,官不辭卑;惟懼不任,唯患不能。故力有餘而智不屈,身遠咎悔而行成名立也。且天道害盈,而鬼神福謙〔一〕。凡有血氣,必有爭心。功之高者,自伐之責起焉。故宋公三命,考父傴僂〔二〕;晉師有功,士燮後歸〔三〕;孟側殿軍,策馬而入〔四〕;三卿謀寇,冉有不對〔五〕。其所以降身匿跡,如此之甚也何?誠知民惡其上,眾不可蓋也。
〔一〕 易謙卦曰:天道虧盈而益謙。鬼神害盈而福謙。
〔二〕 昭公九年左傳曰:孔子之先正考父,佐宋戴、武、宣三君,「三命茲益共,故其鼎銘云:『一命而僂,再命而傴,三命而俯,循牆而走,亦莫余敢侮。』」杜預曰:「三命,上卿也。言位高益共。」按共即恭也。
〔三〕 成公二年左傳曰:晉侯敗齊師,歸國,士燮後入,曰:「師有功,國人喜以逆之,先入,必屬耳目焉,是代帥受名也,故不敢。」
〔四〕 孟側即孟之側,詳見前注。
〔五〕 哀公十一年左傳曰:齊師伐魯,季孫、叔孫、孟孫三卿問冉有御敵之策。冉有一對叔孫之問曰:「君子有遠慮,小人何知?」再對孟孫之強問曰:「小人慮材而言,量力而共者也。」
夫逆旅之妾,惡者自以為惡,主忘其惡而貴焉;美者自以為美,主忘其美而賤焉。夫色之美惡,定於妾之面;美惡之情,變於主之心。況君子之人,有善不敢識,有過不敢忘者乎!其為美,亦以弘矣。故楊子之言足師,逆旅之妾足誡也〔一〕。
〔一〕 韓非子說林上曰:「楊朱過於宋東之逆旅,有妾二人,其惡者貴,美者賤。楊子問其故,逆旅之父答曰:『美者自美,吾不知其美也;惡者自惡,吾不知其惡也。』楊子謂弟子曰:『行賢而去自賢之心,焉往而不美。』」此事亦見列子黃帝篇,而「逆旅之父」作「逆旅小子」,莊子山木篇同列子。「楊子」原作「揚子」,前既作「楊朱」,故逕改之。
八年(壬辰、三二)
春正月,來歙自陽城將二千人,斬山開道,徑至略陽。襲囂將金梁等殺之,因保其城。上聞之,喜甚。左右怪上數破大敵,今得小城,何足以喜。上以略陽,囂之所阻,腹心已壞,則制其支體。先是吳漢諸將在長安者,兵雖盛,以梁屯守,不得上隴〔一〕。及梁死,歙據略陽,乃爭馳赴之。上以為囂失所恃矣,亡其要城,勢必悉以精銳來攻。曠日久圍,而城不拔,士卒頓弊,乃可乘危而進。皆追漢等還。囂果自將數萬人攻略陽,激水灌城,晝夜攻歙。歙率勵吏士,同心固守。數月不拔,囂眾疲弊。
〔一〕 馮班曰:「通典曰:『漢陽有大阪,曰隴坻,亦曰隴山。』案隴山南連秦嶺,北抵黃河,東西百八十里,其阪九回,上者七日乃越。登隴東望秦川,極目泯然。隴外無蠶桑,五月凍解,八月乃麥。」
夏閏四月〔一〕,上西征至漆。議者以為車駕不宜入險,且遣諸將觀虛實。議未定,會馬援夜至,勸上曰:「囂眾瓦解,兵進必破。」以米為山谷,於上前指眾軍所入處。上笑曰:「虜在吾目中矣。」車駕遂進。
〔一〕 通鑑與袁紀同。然是年閏六月,兩書均誤。
竇融與五郡太守將步騎數萬,輜重五千兩,與上會第一。上置酒引見融等,待以殊禮。囂眾大潰,城邑皆降。囂將妻子保西州,吳漢、岑彭引兵追守之。囂將王元入蜀。上嘉融功,以四縣封融為安豐侯,融弟友為顯親侯。於是以次封竺曾為助義侯,梁統為歸義侯〔一〕,史苞為褒義侯,庫均為輔義侯,辛彤為扶義侯,既而皆遣還西。融兄弟並受爵位,久專方面,懼不自安,數上書求代,上不許。
〔一〕 范書竇融傳、梁統傳均作「成義侯」。
蜀人聞隗囂敗,百姓震動。成都郭外,有秦時舊倉,王莽以來常空。公孫述乃詐使人言:「下倉出穀〔一〕,積如山陵。」百姓空市廛往觀之。述乃會百官,問曰:「下倉竟出穀乎?」對曰:「無有。」述曰:「言隗王敗,亦復如此矣。」欲以此安眾心者也。
〔一〕 下倉范書公孫述傳作「白帝倉」,乃述以色尚白而改。袁紀從舊稱。
蜀人荊邯說述曰:「兵者,帝王之大器,古今所不能廢也。昔秦失其政,豪傑並起,漢祖無前人遺跡,立錐之地,起於行陣之間,身自奮擊,與項羽戰大小百餘,軍破身困者數矣,然猶不止。故軍敗復合,創愈復往。何則?前死成功,愈於就滅亡也。隗囂遭遇運會,割有雍州,兵彊士附,威加山東。時漢更始,復失天下,眾心引領,四方瓦解。囂不及此時以爭天命,而退欲為西伯之事〔一〕,尊師章句,賓友處士〔二〕,偃武息兵,卑辭事漢,喟然自以為文王復生也。今漢帝釋西顧之憂,專精東伐,四分天下而有其三;則西州豪俊咸居心於山東,間使相聞〔三〕,至於五分而有其四;則舉兵伐之,遂以屠潰,是則然矣。若天水已平,漢九分天下而有其八。陛下以梁州之地,內奉萬乘,外給三軍,百姓愁困,不堪上命,將有王氏自潰之變。臣之愚計,以為宜與漢和親。不者,當及天下之望未絕,豪傑尚可驅動,急以時悉發國內精兵,令田戎據江陵,臨江南之會,築壁堅守,傳檄吳、楚,則長沙以南必隨風而靡。令延岑出漢中,定三輔,天水、隴西拱手自得。如此,海內震搖,冀有大利也。」述欲從其言,蜀人及述兄弟以為不可,述遂止。延岑等數請兵,願立功,終疑而不聽。由是皆怨,唯公孫氏任政。
〔一〕 西伯,周文王也。
〔二〕 李賢曰:「章句,謂鄭興等也。處士,謂方望等也。」
〔三〕 李賢曰:「間使謂馬援、來歙等也。」
述性酷急,數誅殺。察於小事,如治清水而已。少為郎,習漢家制度,出入法駕〔一〕,鸞旗旄騎,置陳陛戟,輦出房闥。又立其兩子為王,食犍為、廣漢各數縣。或諫曰:「成敗未可知,戎士暴露,而王愛子,示無大志。」述不勝情,卒皆王之。
〔一〕 續漢輿服志曰:「乘輿法駕,公卿不在鹵簿中。河南尹、執金吾、雒陽令奉引,奉車郎御,侍中參乘,屬車三十六乘,前驅有九斿雲罕,鳳皇闟戟,皮軒鸞旗,皆大夫載。」又曰:「後有金鉦黃鉞,黃門鼓車。」
潁川盜賊起,京都騷動。
秋八月,上還洛陽。謂執金吾寇恂曰:「卿著威信於潁川,獨卿能平之。從九卿復為二千石以憂國可也。」恂對曰:「潁川聞陛下西征,以為隴蜀未定,故狂狡乘間相詿誤耳〔一〕。如陛下升輿南面,臣願執銳在前,賊必惶恐歸死。」即日車駕南轅,至潁川,盜賊悉降。百姓遮道曰:「願從陛下復借寇君一年。」上乃留恂潁川,撫吏民,受餘降。
〔一〕 詿,說文曰:「誤也,從言,圭聲。」
冬十一月,公孫述將救囂,乘高卒至。漢兵未及陣,囂得逃出,入冀。漢軍食盡,吳漢、岑彭燒輜重,歸長安。天水諸縣復反為囂。
十二月,高句麗王遣使奉貢。
東郡、濟陰盜賊起。大司空李通、橫野將軍王常率舟師擊之。上以耿純威信著於衛地,即拜純為太中大夫,與兵會於東郡。東郡聞純入界,盜賊九千餘人降,兵不戰而還。璽書復以純為東郡太守。
九年(癸巳、三三)
春正月,征虜將軍祭遵薨。遵忠藎廉潔〔一〕,毀己財為國,賞賜皆以賑吏士,身寢布被,妻子惡衣食,上以是重焉。雖在軍旅,其所進禮,皆儒術之士,讌會遊處,必雅歌投壺〔二〕。遵喪至河南,詔遣百官詣喪所,上乃素服臨之,望城舉音,哀動左右。既還,復幸城門,過其車騎,涕泣不能已。詔河南尹護喪事,大司農給其費。喪禮成,復臨祠以太牢,如孝宣帝臨霍光故事,贈以將軍、侯印綬,謚曰威侯〔三〕,賜朱輪容車〔四〕,介士〔道〕(遵)引〔五〕。既葬,車駕復親臨墳墓,問其室家。上歎曰:「安得憂國奉公之臣如祭征虜者乎!」衛尉銚期進曰:「陛下念祭遵不已,群臣皆內懷慚懼。」遵之見思若此。
〔一〕 藎,忠誠也。詩大雅曰:「王之藎臣。」
〔二〕 李賢曰:「雅歌謂歌雅詩也。禮記投壺經曰:『壺頸脩七寸,腹修五寸,口徑二寸半,容斗五升。壺中實小豆焉,為其矢之躍而出也。矢以柘若棘,長二尺八寸,無去其皮,取其堅而重。投之勝者飲不勝者,『以為優劣也。』」
〔三〕 威侯,范書祭遵傳作「成侯」。
〔四〕 李賢曰:「容車,容飾之車。」按沈欽韓曰:「續志:大駕甘泉,鹵簿金根容車,中黃門尚衣奉衣登容,則容車載死者衣冠,所謂魂事也。」沈說是。
〔五〕 據陳澧校而改。范書祭遵傳作「介士軍陳送葬」。李賢曰:「介士,甲士也。東觀記曰:『遣校尉發騎士四百人,被玄甲兜鍪,兵車軍陳送葬。』」
是春,隗囂病死,囂將皆降,唯高峻不下。峻嘗降漢,已復歸囂,故懼誅不降,立囂小子純〔一〕。
〔一〕 范書光武帝紀作「其將王元、周宗復立囂子純為王」。
初,王莽末,天水童謠曰:「出吳門,望緹雲〔一〕。見一蹇人,言欲上天;令可上,地安得民〔二〕!」囂少病蹇,吳門者,即冀郭門也。
〔一〕 范書囂傳注引續漢志作「望緹群」,續漢五行志亦同,且曰:「緹群,山名也。」袁紀恐誤。
〔二〕 續漢志「令」下有「天」字,「地」下有「上」字,袁紀亦恐脫。
來歙說上曰:「隗囂既死,西州未平。公孫述以隴西、天水為蕃蔽,故得延其軀命。如二郡既平,則述計窮矣。昔趙以賈人為將,高祖懸以重賞〔一〕。今隴右新破,百姓饑饉,可以利動時也。宜益資軍實,以誘未附。今誠知國用未足,民勞于內。然天下未定,不得休息。」上從之。於是糧穀器物,不絕於道。
〔一〕 史記盧綰傳曰:「於是上曰:『陳豨將誰?』曰:『王黃、曼丘臣,皆故賈人。』上曰:『吾知之矣。』迺各以千金購黃、臣等。」
冬,來歙、馮異入天水,破述將王匡、田弇〔一〕,諸縣悉降。
〔一〕 王匡,范書來歙傳作「趙匡」。
自王莽末,西羌寇隴西、金城,入塞內。隗囂不能討,因撫集以為彊。歙奏言非馬援莫能定,乃以援為隴西太守。援至,擊先零,大破之,降者萬餘人。援上疏曰:「〔允〕(亢)吾以西〔一〕,數十里一城,城皆完堅。舊制置塞,因山阻海,其蹊徑輒有候尉,故虜不得妄動。即棄允吾以西,北為殖養虜根〔二〕,內自迫促,宜及兵威,疾往除之。金城諸縣,皆田地肥美,溉灌流通,自有本民,易還充實,誠不宜有所斷棄。若二郡平定,流民還本業,不復為國家憂。」於是詔竇融悉還金城客民三千餘戶〔三〕,援為置長吏,繕治城郭,起塢候,勸耕田,郡〔中〕(未)樂業〔四〕,羌虜悉降。
〔一〕 允吾,音鉛牙,屬金城郡。袁紀允亢形近而訛,現據范書及續漢志改。下同。
〔二〕 「北」恐是「外」之誤。
〔三〕 東觀記作詔武威太守梁統,與此異。
〔四〕 據范書改。
援以郡新復,務開寬信,舉大體而已。賓客故人滿門下。諸曹時白事,輒曰:「此丞、掾之任,何足相煩。若大姓侵小民,黠羌不從令,此乃太守事耳。」旁縣嘗有報怨者,吏民警言羌反,百姓奔城郭。狄道長請閉城門發兵。援時方與賓客飲,大笑曰:「羌虜何敢復犯我。曉狄道長令歸寺〔一〕,良怖急者,各床下伏。」後稍定,郡中乃服。
〔一〕 漢書元帝紀師古注:「凡府庭所在皆謂之寺。」
三月,封楚王子般為菑丘侯。頃之,徙封抒秋侯。上幸沛,詔問郡中諸侯有事行者。太守言般至行,為諸侯師。天子嘉之,恩禮甚厚。
吳漢、王霸諸將征劉芳於高柳。匈奴救芳,漢兵不利,引軍還。璽書以霸為上谷太守。
十年(甲午、三四)
夏,征西大將軍馮異攻洛門,未下,薨。謚曰節侯。
異謙退不伐,每軍行止舍,諸將爭功,異嘗屏處大樹下,軍中號為「大樹將軍」。上嘗分諸營吏士,問曰:「屬誰營邪?」皆曰:「願屬大樹將軍。」上以此重之。非合戰受敵,異嘗處眾營後,與諸將相逢,引車避之。士卒不得爭功,進止皆有旗幟,號為嚴整。子彰嗣。上追思異功,封小子訢為祈鄉侯〔一〕。
〔一〕 范書馮異傳作「析鄉侯」。
秋八月己卯〔一〕,幸長安,祠高祖廟。
〔一〕 范書光武帝紀作「己亥」。按八月乙亥朔,己卯為第五日,己亥為第二十七日,當在戊戌後,而范書己亥置戊戌前,則當以袁紀作「己卯」為是。
上將討高峻,寇恂諫曰:「車駕止長安,隴西足以震懼。且去關東不遠,此從容一處而制四方。今士馬勞倦,遠履險阻,非萬乘之固也。前年潁川之役,可以為戒。」上不從,進及汧。
高峻不降,上謂恂曰:「公前止吾,今為吾行矣。」恂至第一,峻遣軍師皇甫文詣恂,辭禮不屈。恂怒,將斬之。諸將曰:「高峻兵精,今欲降之,而斬其使,不可。」恂遂斬之,遣其副歸。峻即日開城,與隗純等降〔一〕。諸將皆賀,因曰:「敢問殺其軍師,何以反降?」恂曰:「皇甫文,峻之腹心所取也〔二〕。今來觀望,其意不屈,是不欲降。殺之,峻亡其半〔三〕,以是動心,故知其必降。」諸將皆曰:「非所及也。」峻與諸隗徙關東。頃之,隗純將數十騎亡入匈奴〔四〕,追斬之。
〔一〕 范書光武帝紀曰:秋八月,隗囂將高峻降。冬十月,中郎將來歙等大破隗純於落門,其將王元奔蜀,純與周宗降。與袁紀異。
〔二〕 范書寇恂傳「所取也」作「其所取計者也」。
〔三〕 范書寇恂傳「半」作「膽」。
〔四〕 范書隗囂傳曰:十八年,純與賓客數十騎亡入胡,至武威,捕得,誅之。按此則八年後始亡,與袁紀作「頃之」異。
吳漢、王霸擊劉芳,芳將胡騎會平城下,連戰大破之。是時芳與匈奴連兵,烏丸數為寇盜,緣邊愁苦。霸乃築塢候,起亭鄣,自代郡至平城三百餘里。霸數上書言邊事,宜與匈奴和親〔一〕。又言委輸可從溫水,以省陸轉之勞。後皆施行。霸愛士卒,死者解衣以斂之,傷者輟食以哺之。在上谷二十餘年,與匈奴數十百戰,士卒皆爭為效力。
〔一〕 按建武二十二年,匈奴薁〈革健〉日逐王比遣使詣漁陽請和親,光武使中郎將李茂報命。比遂內附,二十四年自立為南單于,於是有南北匈奴之分。此乃匈奴主動要求和親,與王霸上書無直接聯系。
是歲執金吾寇恂、衛尉銚期薨〔一〕。
〔一〕 按范書寇恂傳,恂薨於十二年,與此異。
恂居九卿位,饗大國租,皆以施朋友,賑給故人。常曰:「吾所以自至于此者,士大夫之力也,可不共乎!」恂學行並修,名重朝廷,議者稱其有宰相器。會恂早薨,莫不痛惜。謚曰威侯。恂兄弟及兄子、姊子以軍功侯者八人。恂數言閔業之忠〔一〕,上以為關內侯,官至遼東太守。
〔一〕 閔業初為上谷門下掾,與恂共勸耿況拒王郎,發兵助劉秀。詳見卷二。
袁宏曰:夫世之所患,患時之無才也;雖有其才,患主之不知也;主既知之,患任之不盡也。彼三患者,古今所同,而御世之所難也。觀寇恂之才,足居內外之任,雖蹔撫河內,再綏潁川,未足展其所能也。及在汝南,延儒生受左氏,何其閑也!晚節從容,不得預於治體。夫以世祖之明,如寇生之智能,猶不得自盡於時,況庸主乎?
期為將,嘗先登陷陣,手自斬獲。軍每不利,賴期得振者甚數。為人重信義,雖破邑降城,未嘗虜掠。在朝見不善,必犯主之顏。上嘗與期門近出〔一〕,期頓首車前曰:「臣聞古今之戒,變生不意,臣誠不願陛下微行數出。」天子為之迴輿。期疾病,其母問嗣者。期曰:「受國重恩,常懷慚負,若死有知,何以報國,何議嗣乎!」上親自臨襚,謚曰忠侯。
〔一〕 李賢曰:「前書:武帝將出,必與北地良家子期於殿門,故曰『期門』。」
十一年(乙未、三五)
春三月己酉,上幸南陽〔一〕,過章陵祠園廟。
〔一〕 范書光武帝紀作「二月」。通鑑考異曰:「以長曆考之,二月壬申朔,己卯八日也。己酉、庚午,皆在三月。蓋帝紀『己酉』上脫『三月』字。今從袁紀。
初,公孫述遣大司徒任滿、翼江王田戎將數萬人據荊門,浮橋橫江,以絕水道;營壘跨山,以塞陸路。上遣吳漢、岑彭、臧宮將六萬兵擊荊門。詔岑彭曰:「大司馬習用騎兵,不曉水戰。荊門之事,一由征南而已〔一〕。」
〔一〕 時岑彭任征南大將軍,故曰「一由征南」。
閏月,吳漢、岑彭率師攻之。時大東風〔一〕,吹船逆流,直衝浮橋,因放火燒之,風怒火盛,短兵接戰,蜀兵驚怖。大軍遂順風並進,所擊無前。〔斬〕任滿〔二〕,溺死者數千人〔三〕,田戎退保江州。岑彭遂長驅入江關,令兵無得鹵掠,所過不受牛酒,見耆老陳漢恩德。百姓無不欣悅,開門請降。吳漢、臧宮自後而進。
〔一〕 黃本「大」作「天」,范書岑彭傳亦同。按錢大昕三史拾遺曰:「『天』當為『大』字之訛。」陳灃亦主此說。明南監本正作「大」。蔣本從南監本,是。
〔二〕 據范書岑彭傳補。
〔三〕 「溺死」上恐脫「蜀兵」二字。
六月,來歙、蓋延入武都,攻述將王元,破之,乘勝遂進。蜀人震恐,遣刺客刺歙。刀未出,歙召蓋延。延至見歙,涕泣不能仰視。歙叱延曰:「虎牙何以敢爾〔一〕!今使者中刺客,無以報國,故呼巨卿,欲相屬以軍事,而反效兒女子啼泣乎!刀雖在身,不能勒兵斬卿邪!」延拭淚,具受所敕。辭畢,抽刀而卒。
〔一〕 延時任虎牙大將軍,故歙以虎牙稱之。巨卿,延字也。
上聞之,悼痛無已,贈中郎將印綬,謚曰節侯。喪還洛陽,車駕臨弔送葬,哀慟歔欷,所褒顯賞賜甚厚。長子褒嗣。上嘉歙忠節,封歙弟由為宜西侯。歙為人信厚,言行不相違。雖銜命數年,出以喻囂,然往來之言,皆可復也〔一〕。
〔一〕 復,告也。言來歙光明磊落,所言無隱私,皆可告人也。
上之臨喪,趙王良與張邯相逢城門中。道迫狹,敕邯旋,車傾。〔一〕良怒召門候岑遵困辱之〔二〕。司隸校尉鮑永奏良「大不敬」。良尊重莫貳,上雖不從,而群臣嚴憚焉。永辟平陵人鮑恢為都官從事。恢亦抗直,不避彊禦。詔曰:「貴戚且斂手,以避二鮑。」其見重如此。
〔一〕 「敕」,范書鮑永傳注引東觀記及黃本均作「叱」,蔣本恐誤。
〔二〕 東觀記「岑遵」作「岑尊」,又載鮑永之奏曰:「召侯岑尊詰責,使前走數十步。按良諸侯藩臣,蒙恩入侍,知尊帝城門候吏六百石,而肄意加怒,令叩頭都道,奔走馬頭前,無藩臣之禮,大不敬也。」
永字君長,上黨屯留人。父宣守正不虧,為王莽所誅〔一〕。莽欲滅其子孫,上黨都尉路平承旨,欲害永。太守苟諫嘉宣忠節,置永府中,護全之。永數為諫陳安漢室、禽姦臣之策,諫戒永曰:「機事不密則害生,禍倚人門。」會諫喪,路平復收永弟升。會新太守趙興至,歎曰:「我受漢茅土,不能致身立節,鮑宣之死,豈可害其子邪!」敕縣出升,復召永為功曹。時有稱侍中止傳舍者,興欲出謁。永以為非真,不宜。興遂駕往,永當州門,拔佩刀截鞅,興為還車。數日,詔書下捕之,果矯稱使者,由是知名。
〔一〕 漢書鮑宣傳曰:「平帝即位,王莽秉政,陰有篡國之心,乃風州郡以辠法案誅諸豪傑及漢忠直不附己者,宣及何武等皆死。時名捕隴西辛興,興與宣女婿許紺俱過宣,一飯去,宣不知情,坐繫獄,自殺。」
自魯郡太守為司隸,行縣至霸陵,過更始冢,引車將下,從事諫止之。永曰:「北面事人,〔何〕忍不過其墓〔一〕?雖以獲罪司隸不避也。」遂下車,盡哀。至右扶風,上苟諫冢。上曰:「奉使如此可乎?」太中大夫張湛對曰〔二〕:「仁者,百行之宗;忠者,禮義之主。仁不遺舊,忠不忘君,行之高者也。」上悅。
〔一〕 據東觀記補。
〔二〕 范書鮑永傳亦依東觀記作「太中大夫」。王先謙曰:「據湛傳,當是光祿大夫。太中二字誤。拜太中大夫,已在稱疾不朝之後也。」王說是。
初,雲陽人宣秉,字巨卿〔一〕,為御史中丞,遷司隸校尉。務舉大體,闊滿微細,其政嚴而不苛,百僚亦敬憚之。上幸其府,見秉布被瓦器,食則魚湌,歎曰:「雖楚之二龔〔二〕,不能過也。」即賜幃帳器物,拜為司徒司直。奉祿皆以分九族,家無擔石之儲。
〔一〕 續漢書作「字巨公」,范書宣秉傳亦同。袁紀恐涉蓋延之字而誤。
〔二〕 漢書兩龔傳曰:「兩龔皆楚人也,勝字君賓,舍字君倩。二人相友,並著名節,故世謂之楚兩龔。」
東海王良,字仲子,亦為司徒司直,行大司徒事。居貧守約,妻子不之官。司徒掾鮑恢嘗以事至蘭陵,過良家,見一婦人負柴而入,不知是良妻也。恢謂曰:「我司徒掾也,將歸京師,夫人得無有書乎?」婦人曰:「苦掾,無書。」既而問焉,乃良之妻也。恢歎息而去,故良之清貧聞於天下。良謝病歸,天子備禮徵,不得已載病至京師。道過友人,友人闔門不內,曰:「不有忠言奇謨,以取大位,是無其德也。曷為往來屑屑不憚煩邪?」謝而不見。良遂稱病篤而歸,終身不起。
冬,岑彭以江州城固而糧多,留馮俊守之〔一〕。彭引軍從涪江擊平曲〔二〕。述遣汝寧王延岑、大司空公孫恢、將軍王元距廣漢,大司徒侯丹距黃石。彭令臧宮擊岑等,自泝都江擊侯丹,破之。時岑等盛兵沆水〔三〕,〔宮〕(官)兵財千餘人〔四〕,降附者四、五萬口,軍食不足。蜀民各堅壁,觀形勢。宮欲還,恐為虜所制。會謁者將數百兵詣岑彭,宮乃矯制取謁者兵,疏行陣而多旗鼓。蜀人聞漢兵卒至,登山望之,旌旗滿谷,呼聲動山,莫不震懼。宮因其懼,縱兵大破之,斬公孫恢,死者萬餘人,王元降。即遂乘勝而前,所至皆降。岑彭既破侯丹,晨夜兼行二千餘里,徑赴武陽。別遣精騎馳廣都,去成都數十里,所至皆奔散。述大驚,以杖擊地曰:「是何神也!」
〔一〕 范書岑彭傳「馮俊」作「馮駿」,袁紀下文亦同,此作「馮俊」,誤。
〔二〕 范書臧宮傳亦作「涪水」,而岑彭傳作「墊江」。按水經注梓潼水曰:「亦言涪水至此入漢水,亦謂之為內水也。北逕墊江,昔岑彭與臧宮自江水從涪水上。」據此兩書所記均不誤。
〔三〕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曰:「按光武紀,建武十一年,臧宮與公孫述將延岑戰於沈水。注引水經注:『沈水出廣漢縣,下入涪水。』本或作沉水及沆水者,疑非。」惠棟亦曰:「續志:廣漢有沈水。帝紀亦作沈水。」則袁紀「沆水」當是「沈水」之誤。令存其異文。
〔四〕 宮官形近而訛,訂正之。又「財」黃本作「則」,財與裁通,蔣本是。
彭所營地名彭亡,彭惡之,欲徙。會日暮,其夜蜀遣刺客刺彭,彭死。彭首破荊門,長驅武陽,將兵齊整,為巴蜀所稱,百姓思之,為立廟武陽。謚曰壯侯。上思彭功,封其庶子淮為穀陽侯。
上為書喻公孫述,示以成敗。述得書歎息,以示光祿勳張隆。隆勸述降,述曰:「廢興,命也,豈有降天子哉!」左右莫敢言。
岑彭之死,吳漢將精兵二萬自夷陵出犍為。
十二年(丙申、三六)
春,吳漢到南安,擊述弟永於魚涪津,破之,遂降武陽〔一〕。
〔一〕 范書吳漢傳作「遂圍武陽」。
初,漢入犍為界,諸縣多城守。詔令漢直到廣都,據其心腹,諸城自下。漢意難之,既進兵廣都,諸城皆降。又詔漢曰:「廣都去成都五十里,述若來攻,待其困弊而攻之,勿與爭鋒。述若不來,轉營逼之,彼必堅壁。」漢以連戰輒勝,便進兵,去成都十里。漢自將步騎二萬餘人水北作營,遣副將劉尚將萬餘人於南為營,相去二十餘里。上聞之,大驚,讓漢曰:「如述出兵連綴副營,副營破,即公營亦破矣,恐公不能還自天上也。幸尚無他者,急還廣都。」
三月癸酉,詔曰:「巴蜀民為人所掠者,免為庶人。」
夏六月,黃龍見于河東。
秋七月,馮駿鼓江州,殺田戎。
九月,述遣司徒謝豐、執金吾袁吉將十餘萬人攻吳漢,分兵守劉尚。漢力戰不利,漢謂諸將曰:「吾與諸軍逾越險阻,轉戰千里。今深入敵地,在其城下。勝則成功,敗則無餘,成敗在一舉矣。前夾江為營,戰數不利。今欲徙水北營合於水南,同心一力,人自為戰,何有不克哉!」饗士秣馬,潛軍夜合水南營。述不知,乃分兵距水北營,自將攻水南營。漢迎擊,大破之,斬謝豐、袁吉。會藏宮至,兵馬甚盛,遂進軍城下。述自將數萬人出戰,吳漢縱銳士奔之,刺述洞胸。輿至營,以兵屬延岑。其夜述死。明旦,岑舉城降。吳漢悉滅公孫氏,并誅延岑。漢燔燒百姓,縱兵大掠。上聞之,詔讓吳漢、劉尚曰:「城中老母嬰兒,口以萬數,兵火大縱,可為酸痛,甚達古人弔民之義!公等戴天履地,何忍行此邪!」
初,漢軍糧盡,具舟將退,謂蜀郡太守張堪曰:「禍將至矣!軍有七日糧,而轉運不至,必為虜擒,不如退也。」堪乃止漢,使毀軍以挑述,述果出戰,遂以破述。成都既平,堪先入其城,府藏珍寶,皆有簿券,秋毫無所取,慰撫吏民,蜀人喜悅。後遷漁陽太守,匈奴嘗以萬騎入漁陽,堪以數千騎擊破之,威震北邊,漁陽大治。
堪字君遊,南陽宛人。明帝時問蜀郡計掾樊顯曰:「前後太守誰最賢?」顯曰:「漁陽太守張堪仁足以惠下,威足以擒姦。前公孫述破時,珍寶山積,捲握之物,足富十世,而堪獨乘折轅車,布被囊而已。」上聞顯言,歎息良久。方徵堪,會病卒,天子悼惜之。
大司空李通以疾罷。通以布衣唱謀,有佐命之功,又尚寧平公主,甚見親重。通性謙恭,常欲避權勢,自為宰相,謝病不視事,連年乞骸骨,上輒優喻之。以三公歸第養疾,通後固請罷相,以特進侯奉朝請,常與高密、膠東侯〔一〕參議大事。車駕每幸南陽,遣使使祠通父守冢。
〔一〕 高密侯,鄧禹也;膠東侯,賈復也。
竇融與五郡太守還京師,官屬賓客轉轂千餘兩。融至,上涼州牧、張掖屬國都尉、安豐侯印綬。上遣使還侯印綬,引見就諸侯位,賞賜恩寵傾京師。以梁統為太中大夫。數月,拜竇融為冀州牧,俄拜大司空。融以非國家舊臣,而爵位與吳公並〔一〕,每朝會進見,辭禮甚恭,上愈親厚之。融久不自安,數辭讓爵位,因侍中金遷口達至誠。又上疏曰:「臣融年五十三,有子年十五,質性頑鈍。臣朝夕教以經藝,不得令見天文、讖記。誠欲令肅恭畏事,恂恂修道,不願其才能,何況乃當傳以連城王侯故國哉?」每請間求見,上輒不許。融嘗罷朝,逡巡席後。上知融欲讓,使左右扶出之。他日將會,先詔融曰:「曩者知公欲讓,今相見宜論他事,勿復言。」其殷勤若此。
〔一〕 吳公,吳漢也。時任大司馬,故稱公。
梁統在朝,數言便宜。上書陳法令輕重,宜遵舊典〔一〕,曰:「臣聞人君之道,仁義為主,仁者愛人,義者治理,愛人故為之除殘,治理則為之去亂。是以五帝有流殛之誅〔二〕,三王有大辟之刑,〔三〕所以經世教民,除殘去亂也。故孔子曰:『理財正辭,禁民為非曰義。』〔四〕高帝受命,奄有天下,制法定律,傳之後也,不易之科也。文帝寬柔,省去肉刑,他皆率由舊章,幾致刑措。武帝因資財富,多出兵,命將征伐遠方,軍沒民疲,豪傑犯禁,故增其二科,〔五〕懲不盡節。宣帝聰明,親覽萬機,臣下奉憲,不失繩墨。元帝法令,少所改更,而天下稱治。至于成帝繼體,哀、平即位日淺,丞相嘉等猥以數年之間,虧除先帝舊律百有餘事〔六〕,咸不厭人心,尤妨政事。伏見陛下,權時撥亂,博施濟民,功逾文、武,德侔高皇,而反循季世末節,襲秉衰微之軌,非所以還初反本,據元更始也。願陛下擇其善者而從之,其不善者而改之,定不易之典,垂無窮之制,天下幸甚。」
〔一〕 范書梁統傳未明言上疏年月,而杜林傳及通鑑均作「建武十四年」,與此異。
〔二〕 唐虞時,流共工,殛鯀也。
〔三〕 大辟,死刑也。
〔四〕 見易繫辭。
〔五〕 漢書刑法志曰:孝武之時,招進張湯、趙禹之屬,條定法令,作見知故縱、監臨部主之法,緩深故之罪,急縱出之誅。師古曰:「見知人犯法不舉告為故縱,而所監臨部主有罪並連坐也。」此即所謂新增二科。
〔六〕 李賢曰:「按嘉傳及刑法志並無此事,統與嘉時代相接,所引固不妄矣,但班固略而不載也。」惠棟曰:「東觀記載統奏曰:『
元帝法律少所改更,孝成、孝哀即位日淺,聽斷尚寡,丞相王嘉等,猥以數年之間,虧除先帝舊約定令斷律,凡百餘事。』云云。統言王嘉等,明不專指嘉也。何焯以嘉為相不過二期,安得數年之間,虧除舊律,蓋考之未審也。」按惠棟所引奏文,乃袁紀之文,非東觀記也。東觀記梁統傳曰:「統疏稱:元帝初元五年,輕殊死刑三十四事,哀帝建平元年,輕殊死刑八十一事,其四十二事手殺人者減死一等。」惠棟曰「不專指嘉」,是也,東觀記之文是有力證明。
事下公卿,光祿勳杜林諫曰:「夫人情挫辱則節義之心損,刑網繁密則苟免之行生。聖帝明王知其如此,故深識遠慮,動居其厚。故湯去三面之網〔一〕,易著三驅之義〔二〕,所以德刑參用而示民有恥。漢德寬厚,民無二心,軍士左袒,樂為劉氏〔三〕,多恩之所致也。至其後世,不能以德而勤於法,故有吹毛求疵,詆欺無限;桃李之饋,集以成事。於是家無全行,國無廉夫,上下相循,法不能正,而仁義之風替矣。陛下覽得失之要,深知其原,故破觚為圓,建斲為樸〔四〕。法簡易遵,網疏易從,海內頌政,不勝其喜,宜如舊制。」上從林議。
〔一〕 史記殷本紀曰:「湯出,見野張網四面,祝曰:『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網。』湯曰:『嘻,盡之矣!』乃去其三面,祝曰:『欲左,左。欲右,右。不用命,乃入吾網。』諸侯聞之,曰:『湯德至矣,及禽獸。』」
〔二〕 易比卦曰:「王用三驅,失前禽。」疏曰:「三度驅禽而射之也。」
〔三〕 史記呂太后本紀曰:呂太后死,周勃入北軍,行令軍中曰:「為呂氏右袒,為劉氏左袒。」軍中皆左袒為劉氏。
〔四〕 「建斲」,史記及范書均作「斲彫」,袁紀恐誤。
統徙封陵鄉侯,出為九江太守,治甚有跡,吏民畏愛之。統有子九人,而松最知名。次竦,弱冠能教授,善屬文。
袁宏曰:自古在昔,有治之始,聖人順人心以濟亂,因去亂以立法。故濟亂所以為安,而兆眾仰其德。立法所以成治,而民氓悅其理。是以有法有理,以通乎樂治之心,而順人物之情者。豈可使法逆人心,而可使眾兆仰德,治與法違,而可使民氓悅服哉!由是言之,資大順以臨民,上古之道也。通分理以統物,不易之數也。
降逮中世,政繁民弊。牧之者忘簡易之可以致治,御之者忽逆順之所以為理,遂隳先王之大務,營一時之私議。於是乎變詐攻奪之事興,而巧偽姦吏之俗長矣。陵遲至於戰國,商鞅設連坐之令以治秦〔一〕,韓非論捐灰之禁以教國〔二〕。而修之者不足以濟一時,持之者不能以經易世。何則?彼誠任一切之權利,而不通分理之至數也。
〔一〕 史記商君列傳曰:「令民為什伍,而相牧司連坐,不告姦者腰斬,告姦者與斬敵首同賞,匿姦者與降敵同罰。」
〔二〕 韓非子內儲說上曰:「殷之法刑棄灰於街者,子貢以為重,問之仲尼,仲尼曰:『知治之道也。夫棄灰於街必掩人,掩人人必怒,怒則鬭,鬭必三族相殘也。此殘三族之道也,雖刑之可也。且夫重罰者,人之所惡也,而無棄灰,人之所易也。使人行之所易,而無離所惡,此治之道。』」又曰:「一日。殷之法,棄灰于公道者斷其手,子貢曰:『棄灰之罪輕,斷手之罰重,古人何太毅也?』曰:『無棄灰所易也,斷手所惡也,行所易不關所惡,古人以為易,故行之。』」
故論法治之大體,必以聖人為準格;聖人之所務,必以大道通其法。考之上世,則如彼;論之末世,則如此。然則非理分而可以成治者,未之聞也。若乃變詐攻奪之事興,而飾智謀權冊以勝之;巧偽姦利之俗長,而設禁網陷阱以餌之;患時世之莫從,懸財賞行罰以驅之;毒為下之訐逆,厚威網殺伐以服之。斯所謂勢〔利〕(力)苟合之末事〔一〕,焉可論之以治哉?先王則不然,匡其變奪,則去其所事;救其巧偽,則塞其淫情。人心安樂,乃濟其難以悅之,又何不從之有焉?人情惡侵,則正其分以齊之,又何訐逆之有焉?推此以治,則雖愚悖凶戾者,其於身也,猶知法治所以使之得所而安其性者也。故或犯治逆順亂倫反性者,皆眾之所疾,而法之所以加。是警一人而千萬人悅,則法理之分得也。夫然,則上下安和,天下悅服,又何論於法逆於理,理與法違哉?
〔一〕 據黃本、南監本改。
後漢光武皇帝紀卷第七 袁宏
十三年(丁酉、三七)
春正月戊子,詔曰:「往年敕郡國,勿因計吏有所進獻,今故未止,非徒勞役,道途所過未免煩費。已敕太官勿復受。其遠方食物乘輿口實可以薦宗廟者,即如舊制。」時有獻善馬,日行千里,寶劍直百金。馬以駕鼓車,劍以賜騎士。上雅性不喜聽音樂〔一〕,手不持珠玉,征伐常乘革車用事而已。及公孫述平,傳送鼓師葆車〔二〕,然後乘輿器服漸備物焉。
〔一〕 東觀記曰:「召譚,拜議郎給事中。上每宴輒令鼓琴,好其繁聲。」袁紀上文亦同。則光武未嘗不喜聽音樂也。乃國家草創,百廢待興,未敢縱情欲,故經宋弘諫止,即不復令桓譚給事中也。
〔二〕 按東觀記、范書「鼓師」均作「瞽師」。李賢曰:「瞽,無目之人也。為樂師,取其無所見,於音聲審也。」瞽通鼓,釋名釋疾病曰:「瞽,鼓也,瞑瞑然目平合如鼓皮也。」
二月,馬武軍下曲陽,以備胡寇。
丁亥,太原王章為齊公,魯王興為魯公〔一〕。
〔一〕 乃依朱祐「古者人臣受封,不加王爵」之奏,改諸王為公。又按二月庚寅朔,無丁亥。范書光武帝紀作「丁巳」,是。
五月,殷紹嘉公為宋公,周承休公為衛公〔一〕。徙鄧禹為高密侯,食四縣。上以禹功大,封弟寬為明親侯,禹以特進奉朝請。
〔一〕 改封宋、衛二公,范書作二月庚午日事。按二月無庚午,當系三月事,疑袁紀「五」系「三」之訛。又范書鄧禹徙封作四月事,時功臣增邑更封,凡三六五人。
袁宏曰:古之明君,必降己虛求,以近輔佐之臣,所以寄通群方,和睦天人。古之賢臣,必擇木棲集,以佐高世之主。主務宣明,不以道勝而不招;臣務對敭〔一〕,不以時艱而不進。及其相遇,若合符契,功高而尊禮其人,師喪而不咎其敗。此三代君臣,所以上下休嘉,比德天地。
〔一〕 敭,說也,音易。見篇海。
末世推移,其道不純,務己尚功,釁自外入,君臣之契,多不全矣。唯燕然和樂,終始如一,風塗擬議,古之流矣。高祖之興,蕭公之力也,且暫亡,若失左右手〔一〕。及天下已定,無所用之,賴鮑生之說,以濟其身〔二〕,狼顧塗跣,卒入囹圄〔三〕。子房玄算,高祖之蓍龜也〔四〕,始者相得,非子房不謀也。海內既安,杜門不出,假託神仙,僅乃獲免〔五〕。
〔一〕 史記淮陰侯列傳曰:「何聞信亡,不及以聞,自追之。人有言上曰:『丞相何亡。』上大怒,如失左右手。」
〔二〕 史記蕭相國世家曰:「漢三年,漢王與項羽相距京索之間,上數使使勞苦丞相。鮑生謂丞相曰:『王暴衣露蓋,數使使勞苦君者,有疑君心也。為君計,莫若遺君子孫昆弟能勝兵者悉詣軍所,上必益信君。』於是何從其計,漢王大悅。」則此時非「天下已定」也。而「天下已定」,復安何者,首乃漢十一年召平勸何讓封,以家私助佐軍,取悅高祖心。次乃漢十二年秋,客某說何多買田地,賤貰貸以自污,以安高祖心。事亦均見蕭相國世家。
〔三〕 史記蕭相國世家曰:高祖以蕭何請上林空地令民得入田怒,下何廷尉,械繫之。後納王衛尉諫,出蕭何。何素恭謹,入見高祖,徒跣謝。
〔四〕 蓍所以筮,龜所以卜,古所謂神物,以定天下之事,以明狐疑之事。此則作智囊解。
〔五〕 史記留侯世家曰:「留侯從入關,留侯性多病,即道引不食穀,杜門不出歲餘。」張良又曾曰:「願棄人間事,欲從赤松子游耳。」
光武之在河北,未知身首安寄也。鄧生杖策,深陳天人之會,舉才任使,開拓帝王之略。當此之時,臣主歡然,以千載俄頃也。洎關中一敗,終身不得列于三公,俛首頓足,與夫列侯齊伍。嗚呼!彼諸君子,皆嘗乘雲龍之會,當帝者之心。鞠躬謹密,猶有若斯之難,而況以勢相從,不以義合者乎?山桑侯王常、東光侯耿純薨〔一〕。
〔一〕 范書曰:王常薨於建武十二年,耿純薨於十三年。通鑑均作薨於十二年。三書互異,未知孰是。
是時有上書言,宜令司隸校尉督察三公〔一〕。司徒據蒼梧陳元上疏曰〔二〕:「臣聞師臣者帝,賓臣者王〔三〕。故武王以太公為師,齊桓公以管夷吾為仲父,古之道也。近魏文侯友田子,諸侯不敢入其境。高皇帝令相國奏事不拜,入殿不趨,所以寵大臣也。及新室王莽,遭漢中衰,獨操國柄,以偷天下,況己自喻〔四〕,不信群臣。奪公輔之任,損宰相之威。然不能禁天下之謀,身為世戮。故人君患在自驕,不患驕臣;失在自任,不在任人。方今四方未集,百姓未一,觀聽者注耳目之時也。陛下宜修文武之典,襲祖宗之德,屈節待賢,以示將來,不宜有司察公輔之名也。」上善其言。
〔一〕 上書者,大司農江馮也。
〔二〕 按范書本傳作「辟司空李通府」,李通罷,「復辟司徒歐陽歙府」。然歐陽歙於建武十五年始任司徒,則陳元此時不當為司徒掾也。沈欽韓曰:「案經典序錄,元為司空南閣祭酒。北堂書鈔引華嶠書云:『元辟司空掾,宋弘受罪,上書訟之,言甚切直。』案弘建武六年坐考上黨太守無所據免。七年,李通為司空。是元辟司空府當於宋弘時也。」據此則陳元初辟司空宋弘府,後辟司空李通府,袁紀「司徒掾」恐是「司空掾」之誤。且范、袁二書均曰李通罷於建武十二年,則此事亦不當系於十三年。按江馮任大司農,當在李通之後,高詡之前,即建武五年至建武十一年之間,而李通任司空在建武七年,則陳元上疏當是七至十一年間事。
〔三〕 范書陳元傳作「賓臣者霸」。按戰國策燕策引郭隗語曰:「帝者與師處,王者與友處,霸者與臣處,亡國與役處。」賓即友也,則袁紀是。
〔四〕 「況」原作「足」,據黃本及范書逕改之。
南陽太守杜詩上書曰:「臣聞唐虞以股肱康,而文王以多士寧。是故詩稱『濟濟』,書曰『良哉』〔一〕。臣詩竊見故大司徒伏湛,自行束脩〔二〕,無所毀玷,篤信好學,守死善道,經為人師,行為儀表。在平原,吏民畏愛。遭世反覆,城郭不傾,秉節持重,不可推移。陛下深見臧否,顯以宰相,微過斥退〔三〕,久而不用。湛德足以左右王室〔四〕,名足以昭示遠人。前者選擇諸侯以為公卿,所以砥礪藩屏,勸進忠信。湛宜任宰相輔佐之官。」
〔一〕 詩大雅文王曰:「濟濟多士,文王以寧。」又書益稷曰:「元首明哉,股肱良哉,庶事康哉。」
〔二〕 李賢曰:「謂年十五以上。」師古曰:「束脩謂初學官之時。」周壽昌曰:「蓋漢時年十五而始入學官也,故注云年十五以上。」
〔三〕 范書伏湛傳曰:「時蒸祭高廟,而河南尹、司隸校尉於廟中爭論,湛不舉奏,坐策免。」
〔四〕 左右,相助也。易泰卦「以左右民」疏曰:「左右,助也。」
夏,詔徵湛。既到,即入見,賞賜浸渥。將用之,暴病薨。賜秘器,上親吊祠。伏氏世以經學清約相承,東州號曰「伏不鬭」,由家風化導然也。湛兄子恭,明帝時為司空。
大司徒侯霸薨〔一〕。上傷惜之,親自臨吊。詔曰:「惟霸積善之德,久而益彰;清潔之操,白首彌厲。漢之舊制,丞相拜日,封為列侯。頃以軍旅暴露,功臣未受國邑,緣忠臣之心,不欲先饗其寵,故未爵命。其追爵謚霸,使襲其後。」於是封霸為則鄉侯〔二〕,謚曰哀侯。臨淮吏民聞霸薨,莫不隕涕,共為立祠,四時祭之。
〔一〕 范書光武帝紀曰:霸薨於春正月庚申。
〔二〕 隸釋卷八金鄉長侯成碑曰:「光武中興,玄孫霸為臨淮太守,擁兵從光武平定天下,轉拜執法右刺姦、五威司命、大司徒公,封於陵侯。」洪适曰:「侯霸傳云:五威司命陳崇舉霸德行,遷隨宰,再遷執法刺姦,後為淮平大尹。淮平即臨淮也。王莽傳:置執法刺姦,選侯霸等分督六尉,如漢刺史。謂霸嘗作五威司命及執法、臨淮在光武時,皆非也。丞相封侯自平津始,光武以功臣未封,故霸但侯關內,既薨方追封則鄉,其子昱徙封於陵,又非也。」漢碑雖可用來証史,然亦多有訛謬,不可輕信,侯成碑即為一例。
十四年(戊戌、三八)
春正月,匈奴遣使來獻。中郎將劉襄使匈奴。
夏四月辛巳,封孔子後孔志為褒城侯。越嶲人任貴遣使降。
九月,莎車王賢、〔鄯〕善王〔安〕(心信)遣使奉獻〔一〕。
〔一〕 據袁紀本卷末之文及范書改。
濟南太守王梁薨。初,梁為河南尹,穿渠引穀水,以注洛陽城下。渠成而不流,有司奏劾梁。梁慚懼,上書乞骸骨。上乃徙梁為濟南相〔一〕,更封阜城侯。
〔一〕 袁紀上文作「濟南太守」,范書王梁傳引詔文亦同,又濟南國建武十五年始建,此作「濟南相」,誤。
十五年(己亥、三九)
春二月,大司馬吳漢將馬武等徙雁門、代郡、上谷民,遷中山,〔一〕以備胡寇。
〔一〕 范書作「置常山關、居庸關以東」。常山關西漢時屬代郡,東漢時屬中山國。又續漢志曰:徙吏民六萬餘口。
於是馬武殺軍吏,詔命武將妻子就侯國。武自歸京師,天子削武五百戶,更封為楊虛侯。武好酒,敢直言,時醉在上前,面折同列,言其短長,無所迴避。上恣聽之。上嘗與功臣宴飲,歷問曰:「諸君不遭際會,與朕相遇,能何為乎?」鄧禹對曰:「臣嘗學問,可郡文學。」上笑曰:「言何謙也?卿鄧氏子,志行修整,可掾功曹。」各以次對,至武,曰:「臣以武勇顯,可為守尉督盜賊。」帝笑曰:「且不為盜賊,自致亭長,斯可矣。」
袁宏曰:夫壽夭窮達,有生之分也。得失悲欣,萬物之情也。故推分而觀,帝王之與布衣,竹柏之與朝菌〔一〕,焉足言哉?以情而誤,一顧之與蹔毀,傾蓋之與脫驂〔二〕,猶尚可為歡戚,而況大斯哉?夫能與造化推移,而不以哀樂為心者,達節之人也。自斯以還,屬於方域。得之不能不欣,喪之不能不戚。故原得失之大,而天下所必同者,莫尚於通塞乎?然才高者宜通,而懷寶以之陸沈;德薄者必卑,而鄙夫以之竊位。是則通塞可得而遇,否泰難得而期也。君子或因風雲之勢,以建山岳之功;乘日月之末光,以成一匱之業。雖著功美於當年,猶欣一遇於千載。若夫版築漁釣,織箔鼓刀,韞櫝胸懷〔三〕,與之朽爛者,焉可數哉!至如樂毅之遇於燕昭,屈原之事於楚懷,白起之用於秦王,范增之奉於項籍,雖終同顛沛,猶一申其志,誠未足以語夫通塞者乎!白首抱關,轉死溝壑者,何殊間哉!夫以鄧生之才,參擬王佐之略,損翮弭鱗,棲遲刀筆之間,豈以為謙,勢誠然也。及其遇雲雨,騰龍津,豈猶吳漢之疇,能就成天之構,馬武之徒,亦與鸞鳳參飛。由此觀之,向之所謂通塞者,豈不然乎?
〔一〕 論語子罕篇曰:「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。」又莊子消遙游曰:「朝菌不知晦朔。」王引之曰:「淮南道應篇引此,朝菌作朝秀。高注曰:『朝秀,朝出暮死之蟲也,生水上,狀如蠶蛾,一名孳母。』據此則朝秀蟲名也。」郭慶藩曰:「王說是也。廣雅正作朝蜏」宏因莊子舊文,不知其誤也。
〔二〕 范書朱穆傳論曰「紵衣傾蓋」。李賢曰:「孔叢子曰:『孔子與程子相遇於塗,傾蓋而語。』傾蓋謂駐車交蓋也。」
〔三〕 版築者,孟子告子曰:「傅說舉於版築之間。」注曰:「傅說築傅巖,武丁舉以為相。」漁釣者,史記齊太公世家曰:「呂尚蓋嘗窮困,年老矣,以漁釣奸周西伯。」織箔者,史記絳侯世家曰:「勃以織簿曲為生。」鼓刀者,楚辭曰:「師望在肆昌何識,鼓刀揚聲后何喜。」言呂望于市肆而屠,文王不識其才,見其鼓刀乃始悟。然此鼓刀,恐指狗屠樊噲。韞櫝者,范書張衡傳曰:「且韞櫝以待價,踵顏氏行止。」注曰:「論語曰:『有美玉於斯,韞櫝而藏諸?求善價而沽諸?』」乃言匿才而待時運之至。
初,有司請封皇子,天子弗許也。固請連年,乃從之。
四月戊申,封皇子輔為右翊公,英為楚公,陽為東海公,康為濟南公,〔蒼為東平〕〔公〕〔一〕,延為淮陽公,荊為山陽公,衡為臨淮公,焉為左翊公,京為琅邪公。是日,天子思李通之功,乃封通少子雄為邵陵侯。
〔一〕 據范書補。
袁宏曰:書稱「協和萬邦」,易曰「萬國咸寧」。然則諸侯之治,建於上古,未有知其所始者也。嘗試言之曰:夫百人聚,不亂則散;以一人為主,則斯治矣。有主則治,無主則亂。故分而主之,則諸侯之勢成矣;總而君之,則王者之權定矣。然分而主之,必經綸而後寧;總而君之,必統體而後安。然則經綸之方,在乎設官分職,因萬物之所能。統體之道,在乎至公無私,與天下均其欲。故帝王之作,必建萬國而樹親賢,置百司而班群才。所以不私諸己,共饗天下,分其力任,以濟民事。周禮:天子之田方千里,公之田方五百里,侯伯子男降殺之,謂之五等。雖富有天下,綜理不過王畿,臨饗一國,政刑不出封域。故眾務簡而才有餘,所任輕而事不滯。諸侯朝聘,所以述職納賦,盡其禮敬也。天子巡狩,所以觀察風教,知其善惡也。功德著於民者,加地進律;其有不善者,則明九伐之制〔一〕。是以世祿承襲之徒,保其富厚,而無苟且之慮,修績述官之疇,務善其禮,不為進取之計。故信義著而道化成,名器固而風俗淳,推之百世,可久之道也。
〔一〕 周禮夏官大司馬曰:「以九伐之法正邦國,馮弱犯寡則眚之,賊賢害民則伐之,暴內陵外則壇之,野荒民散則削之,負固不服則侵之,賊殺其親則正之,放弒其君則殘之,犯令陵政則杜之,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。」
爰自唐虞,至于三代,文質相因,損益有物,諸侯之制,存而不革,長世育民,所由遠矣。及王略不震,諸侯違度,官失其序,民移其業。然而眾國扶持,大小相制,雖彊毅之國,不能擅一時之勢,豪杰之士,無所騁嘯吒之心。昔周室微弱,政教陵遲,桓文翼戴,〔一〕二國是賴。憂勤王室,則諸侯慕而率從;振而驕之,則九國判而不至〔二〕。楚恃江、漢,秦據崤、函,心希九鼎,志存神器,然畏迫宗姬,忌憚齊晉。歷載八百,然後降為庶人。豈非列國扶疏,根深難拔,已然之效哉!戰國之時,志在兼并。伐國而貪其民,得邑而置其私,而郡縣之勢萌矣。秦有天下,覽周之弊,毀廢五等,因而用之。傾天下之珍,以奉一身之欲;舉四海之務,以關一人之聽。故財有餘而天下分,怨不理而四海叛。高祖既帝,鑒秦之失,分裂膏腴,封殖子弟。至於將相功臣,租稅而已,郡縣之官,即而弗改。夫畫土分民,止於親戚,班爵施勞,不逮功賢。猶賴宗室之固,以折諸呂之難,況萬國親賢兼樹者哉!文帝時,賈誼言曰:「夫欲天下之安,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。使海內之勢,若身之使臂,臂之使指。則諸國之君,莫有異心,輻湊並進,而歸命天子矣。」文帝不從,卒有吳、楚之變。忿而懲之,大懼諸侯。推恩以分其國,因事以削其邑,枝葉既落,本根從焉,遂使王莽假託恩道,揖讓稱帝,豈不易哉!光武中興,振而復之,奄有天下,不失舊物,而建封略,一遵前制。諸侯禁網,日月增密,末世衰微,遂以卑弱。宗室懼於罪敗,同姓挫於庶民,一夫攘臂,故以能亂天下矣。
〔一〕 齊桓、晉文也。
〔二〕 史記齊太公世家曰:「三十五年夏,會諸侯于葵丘。周襄王使宰孔賜桓公文武胙、彤弓矢、大路,命無拜。桓公欲許之,管仲曰「不可」,乃下拜受賜。秋,復會諸侯於葵丘,益有驕色。周使宰孔會。諸侯頗有叛者。」集解曰:「公羊傳:『葵丘之會,桓公震而矜之,叛者九國。」
由此觀之,五等之治,歷載彌長,君臣世及,莫有遷去。雖元首不康,諸侯不為失政;一國不治,天下不為之亂。故時有革代之變,而無土崩之勢。郡縣之立,禍亂實多。君無常君之民,尊卑迭而無別,去來似於過客。人務一時之功,家有苟且之計。機務充於王府,權重并于京師。一人休明,則王政略班海內;元首昏闇,則匹夫擬議神器。是以閨闥不淨,四海為之鼎沸;天網一弛,六合為之窮兵。夫安危之勢,著於古今,歷代之君,莫能創改,而欲天下不亂,其可得乎?嗚呼!帝王之道,可不鑒歟?
癸丑,追尊兄縯曰齊武公,仲曰魯哀公。
盧芳自匈奴入高柳〔一〕。
〔一〕 范書作十二月之事,袁紀恐脫之。下亦同。
左馮翊蓋延薨。
是時天下墾田多不實,百姓嗟怨。諸郡各使吏奏事,帝見陳留吏其牘下疏云:「潁川、弘農可問,河南、南陽不可問。」〔詰〕(詔)吏〔一〕,吏誑言於長壽街上得之〔二〕。東海公陽在幄後〔三〕,因言曰:「吏受郡敕,欲以墾田(民)相比方耳〔四〕。」詔難曰:「即如此,何故言河南、南陽不可問?」對曰:「河南帝城多近臣,南陽帝鄉多近親,故田宅不可問。」乃詰吏,吏具服,如陽言。由是帝彌重陽也。
〔一〕 詰詔形近而訛,據東觀記、范書改。
〔二〕 吳樹平輯風俗通義佚文曰:「京師有長壽街、萬歲街、士馬街,若此非一。街者,攜也,離也,四出之路攜離而別。」
〔三〕 陽,即顯宗也,時為東海公。初名陽,後改名莊,字子麗。見類聚卷十二引袁山松書。
〔四〕 「民」系衍文,據東觀記、范書刪。
十六年(庚子、四0)
春二月,交阯女子徵側、徵貳反,九真、日南、合浦並為盜賊。
三月辛丑,日有食之。
冬十月,盧芳降。封芳為代王。
是時天下刺史、太守以墾田不實下獄死者十餘人。於是南郡太守劉隆亦繫獄,上以隆功臣也,免為庶人。
上從容問虎賁中郎將馬援曰:「吾甚恨前殺牧守多也。」援曰:「死得罪,何多之有?但死者既往,不可復生。」上大笑。其順時不忤,皆此類也。援長七尺五寸,疏眉美髯,博通多聞,閑於進對,善說前言往事。與上言舊時三輔長者、閭里豪傑,皇太子、諸王聽之無倦。上知援智有餘,甚見親重。
十七年(辛丑、四一)
春二月乙未晦,日有食之〔一〕。
〔一〕 通鑑考異曰:「帝紀『乙亥晦』,袁紀『乙未』。據長曆,三月丙申朔。帝紀誤。」按續漢五行志亦作「乙未」。
夏四月,上幸滎陽、潁川、章陵。
六月癸巳,臨淮公衡薨。
秋七月,廬江費登等反〔一〕,虎賁中郎將馬援平之。
〔一〕 范書馬援傳曰:「初,卷人維氾,訞言稱神,有弟子數百人,坐法誅。後其弟子李廣等,宣言氾神化不死,以誑惑百姓。十七年,遂共聚會徒黨,攻沒皖城,殺皖侯劉閔,自稱南嶽大師。遣謁者張宗,將兵數千人討之,復為廣所敗。於是使援發諸郡兵,合萬餘人,擊破廣等,斬之。」據郡國志,皖城屬廬江郡。又惠棟曰:「袁紀作『費登』,當亦是卷人維氾之弟子,所載者異耳。」
冬十月辛巳,皇后郭氏廢,立皇后陰氏。
初,郭后寵衰,數懷怨恚,廢。〔上〕東門候郅憚上書曰〔一〕:「臣聞夫婦之間,父不能得之於子,君不能得之於臣,況臣欲得之於君乎〔二〕?是臣所不敢也。雖然,願陛下念其不可,勿亂大倫,使天下有議社稷者。」上善之曰:「憚恕己而量主,知我必不可以所私而輕天下者也。」
〔一〕 袁紀原誤作「東門侯」,據東觀記、范書改補。
〔二〕 史記外戚世家曰:「妃匹之愛,君不能得之於臣,父不能得之於子,況卑下乎!」索隱曰:「以言夫婦親愛之情,雖君父之尊而不奪臣子所好愛,使移其本意,是不能得也。故曰『匹夫不可奪志』是也。」
陰后,南陽新野人。更始元年,世祖納后于宛,方北之洛陽〔一〕,令后歸新野,止宛。宛中少黨,諸陰、鄧鄉里豪居,能自讓。建武初,迎后於育陽,為貴人。上以后性寬仁,欲立之。后輒退讓,自陳不足以當大位。時郭后以生太子彊,故遂立郭后。及后生東海王陽,而寵益盛。后性慈仁,十歲喪父〔二〕,語及之,未嘗不流涕。上常言希見親,不在已數十年,語及之,輒涕者。追爵謚后父隆為宣恩侯〔三〕,以兄識為侍中,封元庶侯,識弟興為期門僕射,興弟就襲父爵,更封新陽侯。
〔一〕 范書作「方西之洛陽」。按洛陽在宛之北,袁紀是。
〔二〕 范書作「七歲喪父」。
〔三〕 東觀記作「父睦」,續漢書作「宣恩哀侯陸」,范書闕書,三書互異,未知孰是。
識字次伯,齊武王時,以率宗人賓客為偏裨矣。及隨世祖征伐,數有戰功。將益其邑,識辭曰:「天下初定,將帥有功者眾,臣幸託屬掖庭,賞賜豐衍,如復加爵邑,此親戚受賞,國人計功也,不可以示天下。」上甚美之。
興字君陵,筋力過人。其從出入,常操小蓋〔一〕,鄣翳風雨,泥塗狹隘,躬自履涉。上所幸止,必先入清宮。居則博觀五經,訪問政事,尊賢下士,廣求得失,獻善替否,薦達後進,好施接人,門無游俠。與張宗等不相好〔二〕,知其有用,猶稱其所長而達之。張氾之徒與興厚善,以為華而少實,但私之以財,終不為言。是以世稱其忠。起第宅,采椽麤樸,足避風雨。常稱:「豐屋之戒,若不修德,雖有崇臺廣廈,猶傳舍也。」上嘗封興,置印綬〔於〕前〔三〕,興固讓曰:「未有先登陷陣之功,而一家數人受爵土,令天下觖望,臣誠不願〔四〕。臣蒙陛下中〔宮〕(官)恩澤至厚〔五〕,可謂富貴已極,不可復加。」上見其讓切,不奪其志。皇后問故,興曰:「后不讀書記邪?『亢龍有悔』〔六〕,多見不知量。外戚家苦不知謙,嫁女欲得因力配尊貴,娶婦求公主,愚心實不安也。富貴有極,當知足,驕奢益為觀聽所議。」后悅其言,不為宗親求位,以干王政。
〔一〕 惠棟曰:「周禮『王后輦車有羽蓋』。鄭康成云:『以羽作小蓋,為翳日。』又輪人注云『乘輿無蓋』,賈公彥云:『凡蓋所以表尊,亦所以禦雨。』」
〔二〕 張宗,字諸君,南陽魯陽人。曾為更始偏將軍,後歸鄧禹,戰甚力,諸將服其勇。復任京輔都尉,助馮異擊關中。天下大定,遷琅邪相。永平初卒官。范書有傳。
〔三〕 據范書補。
〔四〕 黃本「臣誠」作「至讓」。范書本傳作「至誠」。
〔五〕 鈕永建曰:「按『官』當作『宮』。」漢舊儀曰:「皇后稱中宮。」袁紀下文既稱「后」,鈕說是,故據改。然此乃建武九年事,時陰后為貴人,不當有中宮之稱,范書陰興傳「中宮」作「貴人」,較袁紀審慎。
〔六〕 見易乾卦,下句作「窮之災也」。
就剛彊,不順理,頗以貴勢傲物。扶風人井丹,高抗之士也。諸王、貴人更請丹,莫能致。就自以為能致丹,詭諸王錢二萬,使人通丹致之〔一〕。丹不得已乃詣。就為丹設麥飯蔬食,丹推去之,曰:「以君侯為能供美食,故相過耳,何謂如此!」就更為置盛饌。及就起,左右進輦,丹笑曰:「聞桀乘人車〔二〕,此其是邪?」坐中皆失色,莫之敢應。就即為去輦,談論盡日乃去。以其名高,就等無敢失意者,丹亦終身不仕。明帝初,就為少府。子豐尚酈邑公主,公主驕妒,豐亦狷狹,遂殺公主。豐誅死,就自殺,家屬歸本郡。
〔一〕 范書逸民傳作「乃詭說五王,求錢千萬,約能致丹,而別使人要劫之」。
〔二〕 李賢曰:「帝王紀曰:『桀以人駕車。』」
郭后既廢,太子太傅張湛稱疾引退,為太中大夫。上欲以湛為大司徒,湛至朝堂,坐遺小便,自稱疾篤,遂不用,卒于家。
湛字子孝,右扶風平陵人。舉動必以禮,雖幽室閑處,不易其度,閨門之內,若嚴君焉。三輔歸之,以為儀表。成、哀間為二千石,王莽時歷守尉。建武初為左馮翊。修禮教,明好惡,政化大行。嘗告歸平陵,望縣門而下車。主簿進曰:「明府位尊德重,不宜自輕。」湛曰:「禮,下公門,式〔輅〕(路)馬〔一〕。孔子於鄉黨,恂恂如也。父母之國,所宜盡禮。」湛被徵當還,馮翊曰〔二〕:「舊令尹之政,必以告新令尹。」湛曰:「君以德進,湛以罪退。」逡巡而去。湛常乘白馬,上每有異政,輒言:「白馬生且復諫矣。」
〔一〕 據禮記及范書本傳改。
〔二〕 疑「馮翊」上脫「新」字。華嶠書曰鮮于褒曾任馮翊尹。嚴耕望兩漢太守刺史表置鮮于褒於張湛之後。此「馮翊」當是褒也。
壬午,徙〔右〕(左)馮翊公〔輔〕(輒)為中山王〔一〕,諸國公皆為王。
〔一〕 范書沛獻王輔傳亦作「右馮翊公」。劉攽曰:「光武紀,輔封右翊公,此多馮字,誤。天下亦無右馮翊郡也。」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曰:「光武紀無馮字。中山王焉傳,封左馮翊公,與此傳同,皆衍文也。左翊、右翊蓋取嘉名,非分馮翊地為左右。」袁紀本卷上文正作「封皇子輔為右翊公」,劉、錢二說是。現據改「左」為「右」,「輒」為「輔」,依范書例,留「馮」字以存異文。
是歲鳳皇五集潁川郡,眾鳥並從,行列蓋地數頃,留止七十日。〔一〕
〔一〕 東觀記作「一十七日」,袁紀與事理不合,誤也。
十八年(壬寅、四二)
春二月,蜀郡史歆反,巴郡宕渠楊偉、徐客等各起兵以應歆〔一〕。大司馬吳漢、臧宮擊之。
〔一〕 范書馬援傳徐客作「徐容」。
壬午,上幸長安,祠園陵。
夏四月,伏波將軍馬援、扶樂侯劉隆、樓船將軍殷志〔一〕、平樂侯韓宇擊交阯。至合浦,殷志病死。援當浮海入交阯,船少不足渡,乃問山行者,遂〔緣〕(浮)海隨山開道千餘里〔二〕,自西至浪泊。擊徵貳等,降者數千人。韓宇後病死,援并將其眾,追徵貳等至禁溪,連破之。貳等各將數百人走。
〔一〕 范書作「段志」。
〔二〕 據范書改。
戊申〔一〕,上幸河內。
〔一〕 按是月庚申朔,無戊申。范書殿本考證改作「甲申」,甚是。
五月,代王芳復入匈奴。
六月壬戌,赦益州殊死已下亡命者。
秋,史歆等平。吳漢徙偉、客等二百餘戶于長沙。
冬十月庚辰,上幸南郡,還祠章陵。
辛丑〔一〕,追謚外祖父樊重為壽張敬侯。重字君雲,家世溫厚,三世不分財。重居家有法,子孫進見如吏。其治家,僮僕無遊手,身自隱親〔二〕,故能殖其財,田至三百頃,資至巨萬。其興工造作,為無窮之規。欲治器物,則先種梓漆,人皆笑之,然卒得其用。居家擬於邦君。外孫何氏兄弟爭財,重恥之,以田二頃解其訟。由是縣邑敬其德讓。重八十餘而終。不索假貸者可百餘萬,臨困,悉削文書,下告兒子。債家聞之,皆爭往償之,諸子不受也。
〔一〕 十月丁巳朔,無辛丑,疑其上脫「十一月」三字。
〔二〕 李賢曰:「隱親,謂身自隱恤之。」王先謙曰:「隱親,猶恤愛,謂撫恤而慰愛之也。」樊重慣用小恩小惠籠絡族人童隸,故史稱其莊園能「上下戮力,財利歲倍」。
中子宏,字靡卿。初,與齊武王共起義兵。湖陽收繫妻子,將殺之。湖陽令曰:「樊重父子有禮行于鄉里,正有大罪,且當在後,何可殺邪?」宗家亦有繫者〔一〕,多被害,唯宏妻子得免。後隨世祖征伐,數有勤勞,封壽張侯。宏謙恭畏慎,不汲汲於官位。父子內相敕戒,以「富貴盈溢,未有能終者。吾非不嘉榮勢也,天道惡盈而好謙,畏天道耳。前世貴戚,可明戒也。保身全命,何不樂哉」!每當朝會,輒俯伏須漏盡。雖令不朝,恐有謬誤,猶晨詣闕下。上以是尤重之。時見得失,乃獻便宜,輒自手書削藁。公卿朝見,訪政事,終不敢對。疾病,上自臨視,垂涕問所欲。宏自陳:「身無功,食大國,誠恐子孫不能保全大恩,令臣魂神慚負黃泉。願還壽張,食小鄉亭。」上悲傷其言,後復封宏小子茂為平望侯。臨薨,敕諸子薄葬,靜埽閉戶,物不得有所下。與夫人同塚異藏〔二〕,各自一延道,以死生各異〔三〕,棺柩一藏,不當復見,如有腐敗,傷孝子心。朝廷善,謚曰恭侯。
〔一〕 楊樹達曰:「前書韋賢傳:『賢門下生博士義倩等與宗家計議。』顏注:『宗家,賢之同族也。』」又「正」,誠也,讀亦如誠。
〔二〕 胡三省曰:「古夫婦合葬,詩曰『穀則異室,死者同穴』是也。時墳異藏自宏始。」
〔三〕 「異」原作「里」,據黃本逕改。
初,兵革起,而皇妣薨。宗人樊巨公獨親殯歛。世祖即位,擢為中大夫。
固始侯李通薨,謚曰恭侯。賜甚盛,上及皇后親吊送葬。
十九年(癸卯、四三)
春正月,〔卷〕(巷)人傅鎮反〔一〕,臧宮擊之。東海王陽曰:「賊相迫劫反耳,其中必有欲悔者。今圍之急,不如小緩之,令得亡逃,亡逃,亭長足以取之。」從之,賊果破走。
〔一〕 范書臧宮傳:「十九年,妖巫維氾弟子單臣、傅鎮等,復妖言相聚,入原武城,劫吏人,自稱將軍。」據馬援傳,維氾系卷人,傅鎮等為其弟子,恐亦是卷人。郡國志無巷縣,而卷與原武均屬河南尹轄縣,故據以改。
馬援斬徵貳等。二月,封援為新息侯。設牛酒勞軍士,因撫觴而言曰:「吾從弟少游哀吾慷慨多大志,曰:『人生一世,但求衣食,仕宦不過郡掾吏,守墳墓,護妻子,鄉里稱善人,斯可矣。安用餘為?』當吾在浪泊西時,下潦上霧,毒氣浮蒸,仰視飛鳶跕跕墮水中,憶少游語,何可得也!今賴諸士大夫之力,而吾先受其賜,所以喜且愧也。」坐者聞之,莫不歎息之。
袁宏曰:少游之言有心哉!人之性分,靜躁不同。或安卑素,守隱約,顧視榮名,忽若脫履。彼二塗者,終之以道,亦各一家之趣也。然功業難就,而卑素易從。古今之士,莫不自託於功務,而莫肯於閒逸者,將自負其才,顧眾而動乎!然則榮名功業,非為不善也。千載一遇,處智之地難也。若夫安素守隱,其於人間之懽,故以易而無累矣。然苟非夷塗,外物難必,螻蟻且能為害,而況萬物乎?故久處貧賤,誠有志者之所恥也。歸終而言,取保家之主乎?
詔援復擊九真,自無功至居風,斬首五千餘級,徙其渠帥數百家於零陵。援所過,令治城郭,修溉灌,申舊制,明約束。是後駱越常奉馬將軍故事。
自郭氏廢後,太子彊不自安。郅惲勸之曰:「久處疑位,上違孝道,下近老殆。昔高宗賢君,吉甫令臣,及有纖芥,放逐孝子〔一〕。春秋之義,母以子貴〔二〕。太子宜引愆退身。」彊遂因左右陳誠,願備藩輔。世祖遲迴者久之,乃許焉。
〔一〕 李賢曰:「家語曰:曾參妻為黎蒸不熟,因出之,終身不娶。其子請焉。曾參曰:『高宗以後妻殺孝子,尹吉甫以後妻放伯奇,吾上不及高宗,中不比吉甫,知其得免於非乎!』遂不娶。」
〔二〕 隱公元年公羊傳曰:「立適以長不以賢,立子以貴不以長。桓何以貴?母貴也。母貴則何以子貴?子以母貴,母以子貴。」
十月戊申,皇太子彊封東海王,食東海、魯國二郡租賦之稅,車服之飾加於諸王。彊上書讓東海,又因太子口陳至誠。上不許,以彊章示公卿,而嘉歎之。
袁宏曰:夫建太子以為儲貳〔一〕,所以重宗統,一民心也。非有大惡於天下,不可移也。世祖中興後漢之業,宜遵統一之道,以為後嗣之法。今太子之德未虧於外,內寵既多,適子遷位,可謂失矣。然東海歸藩,謙恭之心彌亮;明帝承統,友于之情愈篤〔二〕。雖長幼易位,興廢不同,父子兄弟,至性無間。夫以三代之道處之,亦何以過乎!
〔一〕 蔣本誤脫「夫」字,據黃本及通鑑逕補之。
〔二〕 書君陳曰:「惟孝,友于兄弟,克施有政。」
惲字君章,汝南西平人。志氣高抗,不慕當世。王莽末,民不堪命。惲西至長安,上書諫莽曰:「臣聞智者順(命)以成德,愚者逆以取害〔一〕,神器有命,正不可虛獲。上天垂戒,欲以陛下就臣位,陛下宜順天命,轉禍為福。如不早圖,是不免於竊位也。天為陛下嚴父,臣為陛下孝子。父教不可廢,子諫不可難,惟陛下留神。」莽大怒,即下詔獄,劾惲大逆。猶以惲據正義〔二〕,難即害之,使黃門近臣脅導惲,令為病狂恍惚,不自知所言。惲終不轉曰:「所言皆天文聖意,非狂人所能造。」遂繫經冬,會赦得免,因南遊蒼梧。
〔一〕 「命」系衍文,據范書郅惲傳刪。
〔二〕 「正義」,指天文經識。按范書憚傳,惲明天文曆數,曾謂友人曰:「方今鎮、歲、熒惑,並在漢分翼軫之域,去而復來,漢必再受命。」故西至長安,據以上書諫莽。時人信天文讖記,故莽不敢驟然害之。
建武初,自蒼梧還鄉里。縣令卑身崇禮,以為門下掾。惲感其意,遂為之屈。惲友人董子張,父及叔父為人所害〔一〕。子張病困,惲往候子張。子張絕,良久氣復還,視惲歔欷。惲曰:「吾知子不悲天命長短,而痛心二父讎不復也。」子張臥,目擊惲〔二〕。惲即起,將客追仇人,取其頭以示子張。子張悲喜,氣便絕。惲即詣令自首,令應之遲,惲曰:「為父報讎,吏之私也;奉法不阿,君之義也。虧君生身,非節也。」趨出詣獄。令跣追之,拔刀自向曰:「子不出,吾以死明之。」惲隨令出。久之,為郡功曹。
〔一〕 范書郅惲傳作「父先為鄉人所害」。而注引東觀記則與袁紀同,且言仇家為「盛氏」。袁紀實取資東觀記,而范書略言之耳。
〔二〕 李賢曰:「目擊,謂熟視之也。莊子曰:『目擊而道存也。』」
汝南舊事,冬饗,百里內縣皆持牛酒到府讌飲。時太守歐陽歙饗禮訖,教曰:「西部督郵繇延,天資忠貞,稟性公方,典部折衝〔一〕,摧破姦雄。書曰:『安民則惠,黎民懷之。』蓋舉善以教,則不能者勸。今與眾儒共論延功,顯之于朝。太守敬嘉厥休,牛酒以養德。」主簿讀教,戶曹引延受賜。惲前跪曰:「司正舉觥〔二〕,以君之罪告謝于天。明府有言而誤,不可掩覆。按延質性貪邪,所在荒亂,虐而不治,冤慝並作,百姓怨之。而明府以惡為善,股肱莫爭,此既無君,又復無臣,君臣俱喪,孰舉有罪?君雖顛危,臣子扶持,不至于亡。惲敢再拜奉觥。」歙甚慚,門下掾鄭次都〔三〕曰:「君明臣直,功曹言切,明府之德也。可無受觥哉?」太守曰:「實歙罪也,敬舉觥〔四〕。」惲乃免冠曰:「昔虞舜輔堯,四罪咸服〔五〕,讒言弗行,故能作股肱,帝用有歌〔六〕。惲不忠,孔壬是昭〔七〕,績言象龍,射獸從政,既誹謗而又露言,罪莫重焉。請收惲、延,以明好惡。」歙曰:「是吾過也。」遂不宴而罷。〔惲〕(歙)歸府,因稱病〔八〕,延亦退。
〔一〕 「衝」原誤作「衡」。
〔二〕 李賢曰:「司正,舉禮義者。觥,罰爵也,以角為之。」
〔三〕 鄭次都,即鄭敬,字次都。
〔四〕 李賢曰:「遂受罰也。」
〔五〕 書舜典曰:「流共工于幽州,放驩兜于崇山,竄三苗于三危,殛鯀于羽山,四罪而天下咸服。」
〔六〕 書益稷曰:帝庸乃歌曰:「股肱喜哉,元首起哉,百工熙哉!」
〔七〕 書皋陶謨曰:「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。」李賢曰:「孔,甚也;壬,佞也。」
〔八〕 據黃本及范書改。
次都素清高,與惲厚,招惲去曰:「道不同不相為謀,自古而然。子直心誠,三代之道〔一〕。繇延雖去,必復還。吾不忍見子有不容君之危,盍去乎?」惲曰:「孟軻以彊其君所不能為忠也,量君之所不能為賊也〔二〕。惲業彊之矣。障君於朝,而不死職以求直,罪也。延退,惲又去,不可。」次都遂去,隱於弋陽山中。居數月,延果復召,惲即去,從次都止,漁釣甚娛。留數十日,惲喟然歎曰:「天生俊士以為民,無乃違命而亂倫乎?鳥獸不可與同群,子從我為伊尹乎?將為巢、許而辭堯也〔三〕?」次都曰:「吾足矣。幸得全軀種類,還奉墳墓,盡其學問,道雖不行,施之有政,是亦為政也〔四〕。吾年耄矣,安得從子?子勉正命,勿勞神以害生。」各別去。
〔一〕 書洪範曰:「無反無側,王道正直。」又論語衛靈公曰:「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。」
〔二〕 孟子公孫丑上曰:「惻隱之心,仁之端也;羞惡之心,義之端也;辭讓之心,禮之端也;是非之心,智之端也。人之有四端也,猶其有四體也。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,自賊者也;謂其君不能者,賊其君也。」疑「量」下脫「其」字。
〔三〕 范書「伊尹」作「伊呂」。
〔四〕 論語為政曰:「子曰:『書云孝乎?惟孝,友于兄弟,施於有政,是亦為政。』」書者,尚書君陳篇也,詳見前文注。
惲客於江夏,郡舉孝廉,為郎,遷上東門候。世祖嘗夜出,還,詔開門人,惲不內。上令從門舉火射帝面,惲對曰:「火明燎遠。」遂距不開。明日,惲諫曰:「昔文王不敢盤游于田,以萬民惟正〔一〕。陛下既游獵山林,夜以繼晝,其如社稷宗廟何?暴虎馮河〔二〕,可為至戒,小臣所竊憂也。」由是上重之,令授太子詩,常講殿中。後為梁令、長沙太守,崇教化,表異行。
〔一〕 書無逸曰:「文王不敢槃于游田,以萬民惟政之共也。」
〔二〕 見論語述而。疏曰:「空手搏虎為暴虎,無舟渡河為馮河。」以喻有勇無謀,做事莽撞。
上使執金吾陰識護太子家,博士桓榮授太子經。二人者皆專心輔導,勸以德義,太子亦虛納焉。
秋九月壬申,上幸南陽。
冬十二月,越嶲太守任貴反,武威將軍劉尚平之。
二十年(甲辰、四四)
夏六月,徙中山王輔為沛王。
秋,馬援自交阯還,位班九卿,賞賜甚厚。援將至京師,故舊迎之。平陵人孟冀,計謀之士也。以援自遠而還,勞而賀之。援曰:「我望卿有奇也,但復與眾人同語邪?武帝時伏波將軍路博德開七郡,封符離侯,數百戶。今我但平亂郡爾,猥封近縣,且三千戶。國家追錄我和汧隴間功,我自視功薄賞厚。人當功厚賞薄,於後乃長。先生欲何用相濟?」冀曰:「愚不及是。」援曰:「今尚有匈奴、烏桓擾北邊,我欲自請擊匈奴。男兒要欲死於邊野,以馬革裹尸還葬矣〔一〕,反臥床上於兒女子手中死邪!」冀曰:「諒為烈士,當如此矣。」會匈奴入右北平,詔以事示援,遂自〔請〕擊北邊〔二〕。
〔一〕 惠棟曰:「史記鄒陽傳云:子胥鴟夷服。服虔云:用馬革作囊以裹尸。」
〔二〕 據范書及袁紀上文補。
十月,上幸東海、沛國。省五原郡,徙其吏民于河東。
十二月,伏波將軍馬援出定襄。上以援勤勞,賜縑千疋援謂黃門竇固、太僕梁松曰:「凡人富貴,當使可復賤也。如公等貴,欲不可賤,居高益堅,願思吾言。」有識聞援言,無不歎息。
大司馬吳漢薨〔一〕,謚曰忠侯,葬如霍光故事。漢性彊力,每從征伐,上未安,漢不敢息。軍有利鈍,諸將或失其度,漢常自屬吏士,益治兵器。上時令人視之,曰:「吳公方修戰攻具。」上嘗曰:「吳公如此,隱若一敵國矣〔二〕。」及在朝廷,唯公。天下嘗旱,公卿請雨不得,漢乃悉出其僮僕,一時免之。漢又嘗出征,妻子在後,買田安業。漢還,讓妻子曰:「軍師在外〔三〕,吏士不足,何多買田宅乎?」遂盡以分付昆弟、外家。其忠自天性,故能常任〔職〕(禮)〔四〕,以功名終。
〔一〕 范書光武帝紀作五月辛亥薨。
〔二〕 史記游俠列傳曰:「吳楚反時,條侯為太尉,乘傳車將至河南,得劇孟,喜曰:『吳楚舉大事而不求孟,吾知其無能為已矣。』天下騷動,宰相得之若得一敵國云。」又李賢曰:「隱,威重之貌,言其威重若敵國。」
〔三〕 「師」原作「帥」,乃避晉諱,今正之。
〔四〕 據東觀記及范書改。
是時上欲以衛尉陰興為大司馬,興叩頭曰:「臣不敢惜身,誠恐虧損聖德。」辭讓至切,上以此聽之。乃以扶樂侯劉隆為驃騎將軍,行大司馬事。
二十一年(乙已、四五)
秋八月,馬援以三千騎出高柳,失道還。
匈奴、鮮卑寇遼東,太守祭彤率吏士擊之,斬首二千餘級。遂窮追出塞,復斬首千餘級,收其兵器,得馬數千匹。由是匈奴、鮮卑震服,不敢闚塞。彤乃思所以離間二寇,以分其勢,招呼鮮卑,示以財利。鮮卑後不款塞,彤之計也。
冬十月,匈奴入上谷、中山,殺掠吏民。
西域鄯善王安、莎車王賢等十六國遣使奉獻,咸願請都護。上以中國初定,未遑外事,厚加賞賜,遣之。
大司空竇融以疾策罷,歲餘行衛尉事。融數稱疾乞骸骨,賜錢帛,大官致珍奇。弟顯親侯友薨。上愍融年衰,遣中常侍即其臥內,彊進酒食。
是時郡國皆大水,百姓饑饉。光祿勳杜林上疏曰:「臣聞先王之道,明聖用而治同也。其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,芟夷蘊崇之,勿使能殖〔一〕,防其漸也。狼子野心,奔馬善驚。成王深知其患,故以殷民六族分伯禽,七族分康叔,懷姓九族分唐叔,〔檢〕(收)其姦軌〔二〕,又遷其餘眾於成周,所以挫其彊禦之力,黜其驕恣之志。及漢初興,上稽舊章,同符在昔,徙齊諸田,楚昭、屈、景,燕、趙、韓、魏之後,以削弱六國彊宗。故邑里無見利之家,山澤無兼并之民,萬里一統,海內賴安。其後輒因衰麤之痛,脅以送終之義,故遂相率而陪園陵,無反顧之心。追觀往政,皆神道設教,彊幹〔弱枝〕,百世之要也〔三〕。是以永享康寧之福,而無忧惕之憂,繼嗣承業,恭己而治,蓋此之助也。今被災之民輕薄無重者,可徙於饒穀之郡,所以〔消〕(清)散其凶〔四〕,全其性命也。昔魯隱有賢行,將致國於桓,猶留連貪位,不能早退。況草創豪帥,本無業徒,因攘擾之時,擅有山川之利,雖遇災,然其狃泰之意〔五〕,徼倖之望,蔓延無足,不可不察也。」上察林材堪任宰相,會司空缺,乃以林為司空。
〔一〕 隱公六年左傳「君子曰」引周任之語。「蘊」或作「蕰」。蘊崇,積聚也。堆積雜草,使發酵以肥田。
〔二〕 據黃本及續漢五行志注引東觀記改。
〔三〕 據續漢五行志注引東觀記補。
〔四〕 消、清形近而訛。
〔五〕 「狃泰」,東觀記作「狙猱」。
〔六〕 續漢五行志三注引東觀記作建武八年時事。又范書本傳言林任光祿勳在二十二年,亦異。未詳孰是。
林自為九卿至三公,輒每上封事及與朝廷之議,常依經附古,不苟隨于眾。為任職相,上亦雅善之。雖在公卿,講授不倦,學者朝夕滿堂,士以此慕之。
初,林薦杜陵人申屠剛,抗直之士,嘗慕史魚、汲黯之為人〔一〕。避亂西州,每諫爭隗囂,義形於色。上以剛為侍御史,遷尚書,謇謇多直言,無所屈撓。是時隴蜀未平,上嘗欲近出,剛諫,上不聽,剛以頭軔乘輿車輪〔二〕,不得前乃止。剛數犯嚴顏,由是出為陰平令,徵為大中大夫,以病去,終于家。
〔一〕 李賢曰:「史鰌記曰:『史字子魚,衛大夫也。』論語孔子曰:『直哉史魚,邦有道如矢,邦無道如矢。』前書:汲黯字長孺,武帝時為主爵都尉,好直諫,時人謂之『汲直』。」
〔二〕 說文曰:「軔,礙車也,從車,刃聲。」